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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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乘以相应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比例: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不含)160%;已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不含)140%;已满61周岁(含)120%。 |
满期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