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等待期后,按合同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如果被保险人被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在等待期后,按合同对轻症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如果被保险人被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合同附表一所列任何一种轻症疾病,并且在轻症疾病确诊前未被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