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主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救护车费用,本公司在保险单载明的救护车费用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赔偿救护车费用。救护车费用不包括医生诊费、医药费、担架费和转院时发生的费用。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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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主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救护车费用,本公司在保险单载明的救护车费用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赔偿救护车费用。救护车费用不包括医生诊费、医药费、担架费和转院时发生的费用。 |
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救护车费用;
2.主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