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
(2)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后的余额,乘以下列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
给付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