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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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年金 | 自第三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若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保险合同期满日)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日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身故日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减去已给付的生存年金后的余额。 |
期满保险金 | 生存至八十五周岁时的保险合同周年日,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期满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