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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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 | 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免交剩余各期保费至期满或年满65周岁或可以从事工作获得报酬 |
保什么 | 保多少 |
豁免保费 |
免交余期保费 (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至交费期满或年满65周岁或可以从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报酬)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受益人故意行为、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未遵医嘱等;因先天性固有疾病或投保前已患有疾病;置身在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上;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