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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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按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造成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项目,依照该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
(可选)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1、如果被保险人在认可的医院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的,将按如下公式给付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由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 的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合同的每次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合同的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补偿给付比例×100% 2、如果被保险人在认可的医院未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的,按如下公式给付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由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 的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合同的每次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合同的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补偿给付比例×85% |
(可选)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经医生诊断,须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将按照如下公式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每次意外住院津贴免赔天数)×合同的意外住院每日津贴金额 |
(可选)意外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经医生诊断,须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接受治疗,将按照如下公式给付意外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 意外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重症监护病房实际入住天数-每次意外重症监护津贴免赔天数)×合同的意外重症监护每日津贴金额 |
(可选)节假日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除按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的节假日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额给付节假日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可选)节假日意外残疾额外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造成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项目,除按约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外,还将依照该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的节假日意外残疾额外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额外保险金。 |
(可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经医生诊断,须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接受治疗,除按给付基本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如有)外,还将按如下公式给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保险金: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保险金=(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费用-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针对该药品费用的补偿/赔偿-合同的每次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免赔额)×合同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给付比例 |
(可选)额外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经医生诊断,须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对于被保险人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下述情形给付额外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额外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由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 的额外意外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合同的每次额外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合同的额外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给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