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臻爱传家终身寿险特点:
1、身价保障逐年增
中宏臻爱传家终身寿险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当年保障额度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3.5%年复利递增,不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保障额度确定递增,直至终身。
2、保单权益丰富
中宏臻爱传家终身寿险具有保单贷款、减额缴清、自动贷款垫缴保险费、年金转换权,增强了资金的流动性!
在人生不同的阶段,我们还可以行使年金转换权益,对孩子的教育、创业以及自己以后的养老等等进行规划,能够满足我们不同时期的需求。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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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未满18周岁: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 累计已缴保险费×给付系数; (2) 合同的现金价值。 已满18周岁:给付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 累计已缴保险费×给付系数; (2)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035(n-1)(n 为保单年度数); (3) 合同的现金价值 |
(可选)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①75周岁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②搭乘公共航空交通工具身故或全残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合同成立日(若曾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分期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