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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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最高100万 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
伤残:按不同伤残等级,赔付10-100%基本保额。 |
意外全残津贴 |
因意外事故发生起90天内造成全残标准,每月赔付1%基本保额,最多累计给付100笔。
注:身故或不再符合全残标准将停止给付 |
法定节假日身故 |
元旦、春季、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意外身故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将赔付100%基本保额的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最高100万。 |
公共场所特定意外身故 |
公共场所特定意外身故,最高赔付200万(火灾、爆炸、踩踏) |
水陆交通意外身故 |
水陆交通意外身故,最高赔付200万。 |
航空意外身故 |
航空意外身故,最高赔付900万。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最高赔付200万。(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滑坡) |
意外骨折保险金 |
赔付5%基本保额,不含骨的不完全断裂、病理性骨折和疲劳骨折。 |
意外严重骨折术后康复津贴 |
因意外造成严重骨折接受手术治疗后的康复治疗可赔付0.05%基本保额,保障周期内最多给付5次。 |
满期保险金 |
保20年,满期金赔付110%已交保费;保至80岁,满期金赔付120%已交保费。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返还比例: 18-40岁,返还160% 41-60岁,返还140%
61岁以上,返还120% 注:到达年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身故或全残时所在保单年度数-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