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斗殴、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4、未经专科医生许可自行进行的任何治疗或未经专科医生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滋补类中草药及其泡制的各类酒制剂;专科医生开具的单次超过30日部分的药品;
5、在合同约定的医院、指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及购买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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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疾病,经合同约定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或“恶性肿瘤-轻度”,并在合同约定的医院接受治疗的,对合同约定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包括: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 |
恶性肿瘤特需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疾病,经合同约定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或“恶性肿瘤-轻度”,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公立医院特需部接受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各项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给付恶性肿瘤特需医疗保险金。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发生疾病,经专科医生诊断需在合同约定的医院接受治疗的,对合同约定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