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家业常青G款终身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险产品,提供身故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3前身故,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以下两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缴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4。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缴费期间5内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未满4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缴费期间内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42周岁,未满6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40%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缴费期间内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6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缴费期间届满之日后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未满4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以下三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6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缴费期间届满之日后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42周岁,未满6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以下三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4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缴费期间届满之日后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6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以下三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2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3前身故,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缴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4。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缴费期间5内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未满4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缴费期间内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42周岁,未满6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40%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缴费期间内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6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缴费期间届满之日后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未满4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6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缴费期间届满之日后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42周岁,未满6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4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缴费期间届满之日后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62周岁,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2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责任免除

若被保险人的身故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自致的伤害、参与殴斗、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原子或生化武器。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除“2.1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详见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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