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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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未满18周岁: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 已满18周岁,未满42周岁: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的160%给付。 已满42周岁,未满62周岁: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的140%给付。 已满62周岁: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的120%给付。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