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生存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生存,保险公司将每年按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5.21%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不含当日)。这一设计确保了被保险人在生存期间能够获得稳定的现金流。 |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这一保障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合同期满时的额外经济支持。 |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与合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这一设计为被保险人的家庭提供了经济上的安慰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