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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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禧悦人生年金保险提供了A、B、C三种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分别对应不同的首期生存保险金领取日: A:合同生效后第5个保单周年日; B:合同生效后第10个保单周年日; C:被保险人满5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自首期生存保险金领取日起,至合同生效后第20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10%给付生存保险金;自第21个保单周年日起,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禧悦人生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与合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并终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