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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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残给付 |
若被保险人在不同年龄段身故或全残,将按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特定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可达160%。 具体比例为:未满18周岁给付较大者(累计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18周岁至41周岁给付160%累计已交保费;42周岁至61周岁给付140%累计已交保费;62周岁及以上给付120%累计已交保费。 |
满期给付 |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满期日仍生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