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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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
若被保险人自犹豫期结束的次日起持续生存的,则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开始,每月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合同满期日不再给付养老年金)。 首期年金领取日为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养老年金领取日为首期年金领取日及其后的每个月生效对应日。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合同效力终止,按以下两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与已领取(含应当领取)的养老年金两者的差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满期日当日 24 时仍生存的,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