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金如意两全保险(分红型)分红保险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有权参与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红利分配政策遵从公平性、一贯性和稳定性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证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红利分配额度的 70%。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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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残保险金 |
1、未满18周岁,按合同的已缴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2、已满18周岁,未满42周岁,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已缴保费的160%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3、已满42周岁,未满62周岁,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已缴保费的140%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4、已满 62 周岁,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已缴保费的120%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若被保险人的身故、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自致的伤害、参与殴斗、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