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前的既往症,及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引起的相关费用;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自杀、故意犯罪、自致的伤害、参与殴斗、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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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以后(不含当日)经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其入住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麻醉费、手术中所用的手术材料费及手术室设备使用费、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保险公司在扣除年度免赔额后,按约定的赔付比例在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内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以后(不含当日)经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前(含住院当日)7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日(含)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接受门急诊治疗,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年度免赔额后,按约定的赔付比例在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内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以后(不含当日)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定门诊治疗的: (1)门诊肾透析;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质子重离子疗法; (3)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4)门诊手术治疗。
对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支付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年度免赔额后,按约定的赔付比例在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内给付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不含当日)经保险公司指定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符合合同重大疾病定义的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的0.5%给付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
投保年龄:符合投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