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悦未来年金保险A 款(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57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专属年金理财产品,年年领取保险金,60岁即可领取祝寿金,身故以及全残皆可提供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年金

 

自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年交保险费乘以年金给付比例给付年金。年金给付比例如下表所示: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不再给付“年金”。


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您已支付的保险费扣除我们已给付的年金和祝寿金;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65 周岁前全残,则自被保险人全残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每当给付年金时,我们同时给付全残保险金。每次给付的全残保险金金额等于当时给付的年金金额。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您已支付的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年金和祝寿金; (2)合同的现金价值。
年金 自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按年交 保险费乘以年金给付比例给付年金。
祝寿金 若生存至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一次祝寿金。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 金,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在65 周岁前全残,则自全残开始至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每当给付年金时,同时给付全残 保险金。每次给付的全残保险金金额等于当时给付的年金金额。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中韩悦未来年金保险A 款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谁能保
0-57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年金 3年交费

年交保费×8%

(每年领取一次)

5年交费

年交保费×12%

(每年领取一次)

10年交费

年交保费×20%

(每年领取一次)

15年交费

年交保费×25%

(每年领取一次)

20年交费

年交保费×30%

(每年领取一次)

祝寿金

基本保额

(60周岁领取一次)

满期金 已交保费
身故 (已交保费-已领取年金-已领取祝寿金)或保单现金价值
全残

当年应领取年金

(65周岁前全残可领取,全残起至65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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