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
年金 | 年满 60 周岁前,自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在每年的保单 周年日生存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5%给付年金。 自年满 60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不再给付“年 金”。 |
祝寿金 | 若生存至 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 给付一次祝寿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已支付的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年金、祝寿金; (2)本合同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0%给付满期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
韩小姐为0岁女儿投保中韩永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3年交,年交保费210400元,基本保额500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年金
|
交费期满,至59周岁
|
基本保额×25% (每年领取一次) |
已满60周岁
|
基本保额×50% (每年领取一次) |
|
祝寿金
|
基本保额×200% (60周岁领取一次) |
|
身故
|
(已交保费-已领取保险金)或保单现金价值
|
|
满期金
|
基本保额×300%
|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
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
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
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
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