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范围:出生满 28 日至 60 周岁。
2、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3、保险费的支付:险费的交费期间为 5 年、10 年、15 年、20 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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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该组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仸终止。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该组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仸终止。 (3)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1)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2)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3)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仸终止。 |
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生命末期保险金 |
(1)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全残戒经约定医院诊断确定符合生命末期疾病状态的,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生命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身故、全残戒经约定医院诊断确定符合生命末期疾病状态的,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生命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基本保险金额; ②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③合同的现金价值。 |
中韩臻享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生命末期保险金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