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东方尊1.0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1、投保年龄范围广
中韩东方尊1.0终身寿险(分红型)支持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人群投保,最高70岁也可投保。
2、有保单红利
中韩东方尊1.0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分红型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3、其他权益多又实用
中韩东方尊1.0终身寿险(分红型)支持保单贷款、保险费自动垫交 、减额交清、减保。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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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一)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或全残,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与身故或全残时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与身故或全残时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三)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以后,按以下(1)与(2)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为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为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对应比例: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18周岁-41周岁(不含):160%;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41周岁-61周岁(不含):140%;
6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120%。 |
中韩东方尊1.0终身寿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犹豫期:15日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