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价值逐年稳步增长,财富终身成长,助力个人和家庭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长。涵盖终身的身故、全残保障,76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还额外享有航空意外身故/全残保障,延续对家人的责任与关爱。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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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现金价值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以后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之前,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现金价值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以后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按保险金额、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现金价值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76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在交通工具内因飞行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在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时,还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0%额外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