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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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身故,公司按照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时,需先扣除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已领取的年金。 |
年金 |
自合同第11个保险单年度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且本合同有效,公司自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按照约定的年金领取方式和当期年金金额给付年金,保单账户价值按实际给付的年金金额等额减少。 每个保险单年度领取的年金和部分领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累计所交保险费的20%,且不得超过领取时合同保单账户价值。 若保单账户价值低于约定的当期年金金额,公司将不再给付当期年金。一旦年金给付中断,年金受益人重新申请年金的给付。 所交保险费指合同的期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