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三星守护星防癌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产品特色:
提供恶性肿瘤及原位癌、质子重离子、特定药品、 CAR-T 疗法药品费用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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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及原位癌医疗费用 |
1.
住院医疗费用 (1)
住院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手术监测费、手术材料费、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术中氧气费等。若因器官移植而发生的手术费用,不包括器官本身的费用和获取器官过程中的费用; (2)
住院病床费用:包括床位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 (3)
其他住院费用:包括药品费、治疗费、诊疗费、会诊费、检查费、化验费、材料费、护理费、注射费、处置费、输血费、输氧费、膳食费、救护车使用费、加床费等。 2.
指定门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因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或原位癌必须接受如下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
门诊肾透析费; (2)
门诊恶性肿瘤及原位癌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的治疗费用; (3)
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4)
门诊手术费。 3.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因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或原位癌必须住院治疗的,对被保险人住院治疗前 30 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 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指定门诊医疗费用)。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或原位癌,并在指定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疗法治疗,对于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 |
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或原位癌,对于被保险人治疗该恶性肿瘤或原位癌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同时满足相应条件的药品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
CAR-T 疗法药品费用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并在医院接受 CAR-T 疗法,对于被保险人治疗该恶性肿瘤——重度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 CAR-T 疗法院外药品费用(以下简称CAR-T药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 CAR-T 疗法药品费用保险金。 |
中银三星守护星防癌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 30 天至 75 周岁
保险期间:一年
交费方式:年交和月交
保证续保: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