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以中青年男性为保障对象,提供原发于特定部位的恶性肿瘤以及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伤残和Ⅲ度烧伤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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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保险金 | 一、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 疾病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的,我们按已经交付的合同的保险费给付保险金, 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因驾驶或搭乘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我们按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扣除已从该项保险金额中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残疾保险金 | 在驾驶或搭乘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在180日内伤残的,我们按约定给付赔偿金。 |
烧伤保险金 | 因驾驶或搭乘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
主险-国寿关爱男性特定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特定疾病 | 已交保费 | 保险金额 |
主险-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2013版)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交通意外身故 | 约定保额-已领取伤残金-已领取烧伤金额 |
交通意外伤残 | 约定保额×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
交通意外Ⅲ度烧伤 | 约定保额×烧伤等级约定比例 |
注:此产品为健康产品有9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患先天性疾病等;精神和行为障碍;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投保了精彩人生男性卡,特定恶性肿瘤基本保险金额 10 万元,交通意外基本保额20万元,保险期间1年,一次性交费5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