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学生儿童特定疾病保险(B款)
个人、少儿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半年
投保年限
专属少儿学生投保,提供十五种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三十日后(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保险期间内不受前述三十日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不受前述三十日的限制。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特别保障疾病保险金 若在合同生效三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 同所指特定疾病,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斗殴、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斗殴、遗传性疾病、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特定疾病保险(B款)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特定疾病
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30天观察

特定疾病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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