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借款人疾病身故定期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疾病定期寿险,主要提供疾病身故保险金,第一受益人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等待期(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的保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身故的,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的,本公司按已经交付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等待期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疾病身故保险金 合同有效期内,若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合同所缴保费给付保险金。若在等待期后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投保范围与主合同相同。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和续保与主合同相同。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本附加合同生效时未如实告知的现患疾病或既往症;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自伤、斗殴、未告知的既往病症、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国寿附加借款人疾病身故定期寿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疾病身故
已交保费
保险金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含有观察期,实际观察天数以生效保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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