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鸿福意外身故定期寿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50/55/60/65/70/75周岁
投保年限
高额的意外身故保障,年满18周岁起,意外伤害身故给付100%基本保额;发生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共赔付500%基本保额;发生航空意外伤害身故,共赔付500%基本保额。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

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

利息)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

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二、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轨道交通工具(

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上述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

金后,再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0%给付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三、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民航飞机,自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

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

害导致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后,再按本附加合同基

本保险金额的400%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均只给付一次。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1)合同生效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2)在年满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在年满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起,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轨道交通工具(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在年满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起,乘坐民航飞机,自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为至被保险人年满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七十周岁、七十五周岁的年生

效对应日止六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轨道交通工具意外

伤害身故保险金和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猝死;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因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十、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驾乘滑翔机、赛车等

高风险活动期间;


十一、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十二、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十三、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但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

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谁能保
0-60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意外伤害身故
未满18周岁
已交保费
年满18周岁
基本保额
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
400%基本保额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
400%基本保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猝死、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流产分娩、因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参加高风险活动、精神和行为障碍、违反安全乘坐规定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国寿附加鸿福意外身故定期寿险条款

多少钱

金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福稳盈保障计划”(包括:国寿鸿福稳盈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鸿福定期寿险和国寿附加鸿福意外身故定期寿险),并选择60岁领取祝寿金的方式,5年交费,年交保费111200元。其中附加鸿福意外身故定期寿险年交保费5550元(保障至60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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