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一、意外骨折保险金
二、骨密度检测津贴保险金
三、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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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骨折保险金 | 因意外导致骨折,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 |
骨密度检测津贴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骨折,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骨密度检测的,我们按实际发生的骨密度检测费用给付骨密度检测津贴保险金,但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 150 元,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合同所指的骨折,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保险金: 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保险金=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实际住院日数。 |
投保范围
保险期间和续保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骨折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骨折 | 保险金额×人身骨折程度约定比例 |
骨密度检测 |
实际费用 (最高可领取150元) |
意外骨折住院补贴 | 住院日补贴×实际住院天数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等;病理性骨折;投保前已有的骨折;器官移植导致的骨折;医疗事故、未遵医嘱;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