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如E全家福保险计划为您和家人提供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障,365天时刻相伴,保障您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保障内容:
注:1、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身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烧伤保险金的责任以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等于如E全家福保险计划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除以参加如E全家福保险计划的被保险人人数。
2、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人均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人均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等于如E全家福保险计划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除以参加如E全家福保险计划的被保险人人数。
3、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为100 元、给付比例为80%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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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若因意外导致身故,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因意外导致残疾,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因意外需要住院治疗的,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
投保范围:
凡出生28日以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家庭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可作为投保人。如被保险人未满18 周岁,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
投保须知:
1、参加如E全家福保险计划的被保险人个数不少于2人,且不多于6人。每一被保险人限通过如E全家福保险计划投保一次。保险合同生效日由投保人在投保时指定,但不能早于投保当日的次日,且不能晚于投保当日之后15日。保险合同生效后方能享受保险保障。
2、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要求,如果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且在本公司、其他保险公司有效身故保险金额及如E全家福保险计划的身故保险金额超过10万元,将不能投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