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如E私家车意外保险计划提供驾驶或搭乘私家车时的意外伤害身故、残疾、Ⅲ度烧伤及医疗保障。
保障项目 | 可选保障额度 |
驾驶或搭乘私家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Ⅲ度烧伤 | 1万元,10万元、20万元,共3种额度 |
驾驶或搭乘私家车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 | 0,0.2万元,0.4万元,0.6万元,1万元,2万元,共6种额度 |
驾驶或搭乘私家车意外伤害住院日定额给付 | 0,20元/日,50元/日,100元/日,共4种额度 |
注: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80% 。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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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因驾驶或搭乘私家车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烧伤保险金 | 因驾驶或搭乘私家车发生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
残疾保险金 | 因驾驶或搭乘私家车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
意外伤害住院日额给付 | 因驾驶或搭乘私家车发生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 |
凡年满18周岁,70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须为同一人。
1、每一被保险人限通过如E私家车意外保险计划投保一次。保险合同生效日由投保人在投保时指定,但不能早于投保当日的次日,且不能晚于投保当日之后15日。保险合同生效后方能享受保险保障。
2、投保成功后,投保人将收到如E私家车意外保险计划的电子保险凭证。投保人在投保成功后可登录www.e-chinalife.com或致电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电话95519,查询保单信息。
3、若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需打印如E私家车意外保险计划的电子保险凭证,并凭身份证明、电子保险凭证、相关出险证明和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理赔手续。如E私家车意外保险计划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除身故保险金外的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报案电话:95519
4、如E私家车意外保险计划约定的交通工具:指领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行驶执照的私家车。
5、私家车: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所有人为“个人”,核定载客在12座及以下的机动车。
6、如E私家车意外保险计划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利益条款》、《国寿附加通泰交通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利益条款》、《国寿附加通泰交通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利益条款》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为准,投保人在投保前请务必明确理解条款和投保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