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60周岁以下皆可投保,保险期间至身故,每三年领取一次基本保额的6%,具有高额身价保障即保险金额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1.生存给付,身故赔偿,相伴终身。


2.平时积攒,见利迅速,急需可变现。


3.借款权力,解决燃眉之急。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6%给付

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生存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

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谁能保
0-60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保险金额×6%

(每3年领取一次)

身故 保险金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条款

 

多少钱

1岁女孩作为被保险人投保99鸿福两全保险10万元,每年交费5900元,交费期20年,保险期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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