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安: 居安思危,巨灾应对; 稳: 分红添彩,稳赢一生;
享: 短期交费,长久保障; 中: 呵护全面,心中无忧;
一: 一视同仁,客户宽泛; 取: 保单借款,红利取现;
生: 10年15年,生存返还; 胜: 简单明了,胜在长久。
三种保障
一种:疾病生命保障;
疾病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05%;
二种:意外生命保障;
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00%;
三种:巨灾生命保障;
(涵盖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六种重大自然灾害)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00% 。
被保险人生存至第十、第十五年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40%、60%给付生存保险金。
保费返还后仍继续提供保障与红利,直至70周岁。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保险金 | 合同生效的第十、第十五年仍生存,我们分别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40%、60%给付生存保险金。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若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约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若因意外导致身故,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因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六种重大自然灾害导致身故的,我们按约定给付身故金。 |
分享红利 | 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
30周岁的钱先生家庭和满,事业有成,今年刚刚获得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是一位人人羡慕的好丈夫,好爸爸。钱先生认为家人的安康才是人生的最大的财富,如何保全家人在风险来临时仍然从容淡定?经过认真比较,他选择为自己购买了“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投入2万元,共交5年,累计投入10万元。钱先生将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生存至40周岁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返还4万元;
生存至45周岁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返还6万元。
最高疾病身故保障105000元;
最高意外身故保障200000元;
最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障300000元。
低等分红水平,40年累积红利为10419元;
中等分红水平,40年累积红利为41675元;
高等分红水平,40年累积红利为72931元。
注:
1.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红利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而决定;
2.累积红利是周年红利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年复利计算,实际累积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3.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为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登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或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投保年龄
交费方式
保险期间
保什么 | 保多少 |
生存金 |
已交保费×40% (保单生效第10年领取一次) |
已交保费×60% (保单生效第15年领取一次) |
|
疾病身故 |
年交保险费×已交期数×105% |
意外身故 | 年交保险费×已交期数×200%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 | 年交保险费×已交期数×100% |
30周岁的钱先生为自己购买了“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投入2万元,共交5年,累计投入10万元,保险期间至70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