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特色
意外残疾、身故保障
一旦遭遇意外,不幸身故、残疾,将得到一笔资金,帮助员工家庭渡过难关。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
参保人员可进可出
投保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增减参保员工。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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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或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给付保险金额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按残疾比例与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残疾保险金 |
购买提示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最低为人民币3,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投保范围
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可作为投保人。
单位投保时,其在职人员必须75%以上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1年或者1年以内,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了解详细
保障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 | 死亡保险金=保险金额 |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宣告死亡 | 死亡保险金=保险金额 |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 |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
注: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身故 | 保险金额 |
意外残疾 | 保险金额×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