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产品简介
世界每天都在改变,人生难免会碰上意外与不测。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不仅为您提供意外保障,更为您准备了意外医疗的补偿!
产品特色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我们将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障您家人的正常生活。
残疾保险金
如果遭受意外,不幸残疾,我们将按照合同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帮助您和家人渡过难关。
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国人寿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比例给付您医疗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或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给付保险金额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按残疾比例与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残疾保险金 |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 | 因意外住院,给付(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100元免赔额)×80% |
投保范围
年龄在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缴费方式
保险费根据具体条款的约定保险费率确定。
缴费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一经确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了解详细
保障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 | 死亡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 死亡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 |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 | 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
注:本公司所负以上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以上保险责任终止。 | ||
意外伤害住院治疗 | 意外医疗保险金=(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100元免赔额)×80% | |
注:本公司所负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身故 | 保险金额 |
意外残疾 | 保险金额×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
意外住院医疗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10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