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按被保险人年龄和交费阶段分 3 种情况赔,保障更精准: 18 岁前:赔 “现金价值” 和 “已交保费” 的较大者,避免保费损失。 18 岁后、交费期内:赔 “现金价值” 或 “已交保费 × 给付比例”(不满 41 岁 160%、41-60 岁 140%、61 岁及以上 120%),年轻支柱能多赔。 18 岁后、交费期外:赔 “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 × 给付比例” 的较大者。且有效保额从第 2 年起,按基本保额 1.5% 年复利涨(公式:有效保额 = 基本保额 ×(1+1.5%)^(n-1),n 为保单年度),保障越久越足。 |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因合同约定的 8 种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身故 / 全残,且 180 日内出险,除了基础赔付,还能额外获赔基本保额,相当于 “双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