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尊享终身重疾险(2024版)投保须知:
符合年龄范围的客户,0至62周岁可投保!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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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20种重大疾病,按被保险人该重大疾病确诊当时基本保险金额、所交保险费×105%、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少儿疾病保险金 |
15种少儿疾病,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 |
身故保险金 |
18周岁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100%、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8周岁起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按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基本保险金额、所交保险费×105%、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
可选责任 |
可选保险责任一: 轻症:40种 40种轻度疾病,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六次为限。 特定疾病:20种 因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20种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 可选保险责任二: 重疾:在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前,第2至第6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每次间隔一年,赔五次,每组限赔一次,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豁免保险费: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后,提供豁免保险费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