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嘉享保两全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
保障期限:十五年、二十年和三十年
交费期间:十年、二十年
等待期:180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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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人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按所交保费给付; 被保人等待期内因意外身故或全残,或等待期后身故,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所交保费乘以给付比例与现金价值两者较大; 给付比例: 被保人在41周岁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或全残,给付比例160%; 被保人在41周岁保单周年日后至61周岁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或全残,给付比例140%; 被保人在61周岁保单周年日后身故或全残,给付比例120%。 |
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除了按上述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额的10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人满期仍生存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 保障15年的,按已交保费的115%给付; 保障20年的,按已交保费的120%给付; 保障30年的,按已交保费的130%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