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臻享一生终身寿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年、5年和10年交
等待期:180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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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人于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的,按全部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较大给付; 被保人于18周岁后身故或全残的,若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则按所交保费给付; 若因其他原因身故或全残,则按下述情形给付保险金: 被保人在交费期届满前身故或全残的,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身故给付比例与现金价值两者较大给付; 被保人在交费期届满后身故或全残的,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身故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三者较大给付。 身故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4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给付比例为160%; 被保险人年满4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6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给付比例为140%; 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给付比例为120%。 身故、全残保险金额:保单生效第一年为基本保额,此后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2.5%增加。 |
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人于18-75岁之间,乘坐客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除了按上述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外,还按基本保额的2倍额外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豁免保险费 |
投保人与被保人不为同一人,投保人未满75周岁的,在被保人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豁免被保人保单未交的各期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