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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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1.一般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患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依照下列约定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 ·指定门诊医疗费用 ·住院前后门诊急诊费用 2.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主险合同所定义的120种“重大疾病”,并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先按照上述“一般医疗保险金”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公司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年度保险金给付限额后,保险公司再依照下列约定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指定门诊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