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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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指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 (2)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指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60%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 (3)自被保险人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指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40%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 (4)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指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 2.个人账户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