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惠众护理保险::
1、护理保险金
确诊10种特定疾病,或因意外导致第1至第3级伤残,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
特定疾病长期护理保险金/意外伤残长期护理保险金,首次给付后的每年,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累计5次为限
2、特定疾病/意外伤残豁免保险费:
自特定疾病确诊/意外伤残等级确诊之日起,免交后期保险费。
3、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非意外身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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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保险金 |
确诊10种特定疾病,或因意外导致第1至第3级伤残,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
特定疾病长期护理保险金/意外伤残长期护理保险金,首次给付后的每年,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累计5次为限 |
豁免保险费 |
自特定疾病确诊/意外伤残等级确诊之日起,免交后期保险费。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非意外身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
投保范围:凡适用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自然人纳税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作为被保人,由该纳税人本人作为投保人。要求被保人是70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保险期间:
被保人0-59岁,二选一:保至80岁/保至终身
被保人60-70,保至80岁
疾病等待期:180天
交费方式:
被保人0-59岁,二选一:保至80岁,交费期10年
被保人60-70,保至80岁,交费期5年
保险期至终身,交费期1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