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28天-70周岁
保障时间:8年、15年
缴费方式:3年交、5年交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特别生存金 |
在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后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按下列约定给付特别生存金: 选择3年交,按合同首次交纳保险费×60%=特别生存金
选择5年交=按合同首次交纳保险费×100%=特别生存金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满7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合同基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下列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 选择3年交,按合同首次交纳保险费×100%=满期保险金
选择5年交=按合同首次交纳保险费×20%=满期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18周岁前,已交保费、合同现金价值二者取最大值给付 18周岁后: 1、因疾病身故,按已交保费给付 2、因其他原因身故,按下列约定给付: ①41周岁前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的160%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②41周岁至61周岁前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的140%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③61周岁起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的120%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
国寿鑫悦两全保险是一款保障内容丰富的两全保险,包含了特别生存金、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