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金领取早
若符合合同约定,国寿定期盈年金保险在保单满5年即可开始领取年金,每年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领取年金,可持续领取至第11个保单年度,为不远的未来做好当下准备。
2、满期给付稳
国寿定期盈年金保险的满期保险金以合同约定方式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的保险保障。
3、投保范围广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国寿定期盈年金保险,帮助客户对子女教育、养老保障等进行有效规划。
保障项目 | 说明 |
---|---|
年金 |
自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现金价值。 |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
保障期限:12年
交费方式:趸交、3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