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校园综合意外险特点:
①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时,则按晋升一级理赔。
②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伤残等级不同时,则按严重的等级理赔保险金。
③若保险期满,被保人仍未结束治疗的,保险公司会延长保障期,继续承担医疗费报销责任,门急诊可加长15天,住院治疗的可加长90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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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
被保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时,遭受意外,且在事故发生起的180天内诊断为1-10级伤残的,按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理赔保险金,最轻赔10%保额,最重赔100%保额。 |
可选责任 |
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可选责任) 被保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时,遭受意外,且在事故发生起的180天内身故的,按基本保额的100%理赔保险金。 2、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可选责任) 被保学生因意外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治疗的,对于该事故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报销。 3、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责任(可选责任) 被保学生因意外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按约定的津贴日额给付住院补贴,每次住院最多给付90天,保险期间累计补贴180天,第一次住院和第二次住院需间隔30天。 4、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保险责任(可选责任) 被保学生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狂犬病疫苗接种,对于狂犬疫苗的接种费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报销。 5、微创美容缝合医疗保险责任(可选责任) 被保学生因意外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微创美容缝合,合理的相关费用,可按约定比例报销。 6、创伤性牙齿修复医疗保险责任(可选责任)
被保学生因意外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创伤性牙齿修复诊疗,合理的相关费用,可按约定比例报销,每颗牙齿给付的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限额。其中,限额最低不低于创伤性牙齿修复医疗保额的 20%。 |
国寿校园综合意外险规则:
承保人群: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
保障期限:一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半年交、季交和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