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母婴安康特点:
1、投保时约定的各项责任保额,一经确认,就不能更改,出险时就按最初约定保额理赔。
2、只保被保人分娩时的意外事故或意外流产责任,不保被保人故意引产或流产。
3、被保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不赔,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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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保险金 |
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手术意外或麻醉意外,且因该意外在180天内导致身体伤残的,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等级理赔,最轻赔10%保额,最重赔100%保额。 |
可选责任 |
1、身故保险责任(可选责任) 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手术意外或麻醉意外,且因该意外在180天内身故的,或自分娩之日起7日内因分娩导致身故的,按100%基本保额理赔。 2、并发症保险责任(可选责任) 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手术意外或麻醉意外,且因该意外在180天内发生分项并发症,或自分娩之日起7日内因分娩导致分项并发症的,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理赔。 3、新生儿身故保险责任(可选责任) 附带被保人,也就是被保孕妇分娩的孩子,因分娩意外在180天内身故的,或自分娩日起7天内身故的,按新生儿身故保额理赔。 4、新生儿损伤保险责任(可选责任) 附带被保人,因分娩意外在180天内发生分项新生儿损伤的,或自分娩日起7天内发生分项新生儿损伤的,按人均分项保额理赔。 |
中国人寿母婴安康规则:
保障人群:待产孕妇本身和即将出生的宝宝。
保险期间: 自被保人办理入院手续之时起至被保人产后第28天的二十四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