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专属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2021
个人
投保范围
0-69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28种重大疾病保障。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主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生效前已发生某重大疾病,主险合同生效后再次发生该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

等待期

从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为主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的所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9


保险期间:1年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57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