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接受门(急)诊或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对于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被保险人,在医疗卫生人员提出医学建议后,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仍要求实施接种的;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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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符合条件的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后发生异常反应、接种事故或偶合症,并自预防接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异常反应、接种事故或偶合症为直接原因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符合条件的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后发生异常反应、接种事故或偶合症,并自预防接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异常反应、接种事故或偶合症为直接原因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中的伤残程度,按照合同约定的伤残保险金额乘以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
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符合条件的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后发生一般反应、异常反应、接种事故或偶合症的,对于被保险人自预防接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一般反应、异常反应、接种事故或偶合症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含特需、国际医疗部)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接受门(急)诊治疗,而实际发生并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符合条件的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后发生一般反应、异常反应、接种事故或偶合症的,对于被保险人自预防接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一般反应、异常反应、接种事故或偶合症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含特需、国际医疗部、外宾病房、干部病房、VIP 病房)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而实际发生并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住院津贴 |
被保险人在符合条件的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后发生异常反应、接种事故或偶合症的,对于被保险人自预防接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异常反应、接种事故或偶合症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含特需、国际医疗部、外宾病房、干部病房、VIP 病房)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接受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合同约定的日住院津贴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累计给付日数达到一百八十日时,责任终止。 |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