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属于医疗保障产品,提供
责任免除

对下列费用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药品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更多详情见条款。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费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对被保险人在用药期内为治疗该恶性肿瘤每次发生的合同约定的特定药品的费用,在扣除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0人预约
相关保险方案推荐
国寿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
58元
年缴保费
1500000元
最高保额
医疗险
30岁
查看方案
推荐理由:在约定保额内,客户可直接领药,无需垫付,另外,保费低,保额高。
曹变利
1969关注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